"Flea被认为是所有时期*杰出的贝司手之一,《Rolling Stone》杂志的Greg Tate说"如果摇滚界要颁发个*有价值的贝司手奖,Flea一定会要求连续十年获得那个该死的奖".
作为红辣椒乐队的贝斯手,他曾被几度被BASS PLAYER 杂志年度票选为第一贝斯手,在2009年滚石杂志评出的十佳贝斯手中排名第二,仅次于the who乐队的贝斯手 John Entwistle。
他从小就热爱音乐,但是弹得不是贝斯也不是吉他,而是小号。
Flea 1962年10月16日生于澳大利亚的 墨尔本。他的父亲Mick Balzary是一个热情的渔夫,经常带他去捕鱼。Flea五岁那年,为了他父亲的事业全家迁到纽约的拉伊。1971年,他的父母离婚,父亲回到澳大利亚。Flea和他的兄弟姐妹们跟着他们的母亲Patricia留了下来,不久她便和一个爵士音乐家再婚。Flea的 继父经常邀请音乐家到他家,也就常常有即兴表演。后来全家又迁到 加州的洛杉矶,Flea变得对小号非常痴迷。他的老师觉得他是个天才,认为只有同样毕业于Fairfax中学的音乐家Herb Alpert能与他匹敌。此外,他那时对 摇滚乐毫无兴趣却极其崇拜像Miles Davis、Louis Armstrong和Dizzy Gillespie那样的jazz音乐家。
他的继父是个"有攻击性的酒鬼",*终被牵扯到和警察的枪战中。"我在一个充满暴力、酒精的家庭中被养大,"Flea后来说到,"我长大后很怕我父母,尤其是我父亲的形象。这让我日后产生许多烦恼。"为了应付这种情况,Flea 13岁时开始尝试每天都抽大麻。
Flea进入Fairfax中学后由于他的音乐品味而有点被冷落。然而,他很快遇见了Anthony Kiedis,在简短的会面后两人便成了*好的朋友。Kiedis回忆道:"我们因为顽皮和友爱而互相吸引以至于已经无法分开了。我们在社交上都被排斥。我们遇到了对方而这证明是我一生中*持久的友谊。" Kiedis对Flea影响非常大,使后者转向 摇滚乐,尤其是 朋克摇滚。当两人在滑雪时,Flea马上就采用了Kiedis提出的这个绰号,来体现他那跳动而多变的天性。
Flea在这些年里展现示出了各种各样的技巧,从他*初使用的Slap技巧到《Blood Sugar Sex Magik》所运用的更传统的技巧。Allmusic的Greg Prato评价道:"将疯克风格的贝司手法与迷幻、 朋克、 硬摇滚相融合,Flea创造出了一种被模仿过无数次的全新演奏风格。"Flea被认为是所有时期*杰出的贝司手之一,《Rolling Stone》杂志的Greg Tate说"如果摇滚界要颁发个*有价值的贝司手奖,Flea一定会要求连续十年获得那个该死的奖".碎瓜的主唱Billy Corgan回忆起他1984年第一次看见Chili Peppers时的情景,"Flea弹得过了火以至于他的大拇指都磨出了一个洞,因为伤得太严重了,再歌曲间隙他简直就是痛得在叫。有人跑上跑下来给那个洞里灌可怕的胶液。"Flea的乐器 声音还取决于他用什么型号的琴。在《Californication》之前,他不相信所用的贝司有那么重要:"重要的是你如何拍打它们(贝司)以及你的情绪意图,我还是认为那才是关键。"Flea得到过一把1961年的Fender爵士贝斯,因为它有"老木头的声响"而十分珍惜。他对于Red Hot Chili Peppers的贡献不仅在于贝司也包括小号;在诸如第四张专辑《Mother's Milk》里的"Subway to Venus"及"Taste The Pain"或者第九张专辑《Stadium Arcadium》里都能听到。
"任何乐器都只是表达自我及自我与世界的联系的一种媒介。无论你的演奏水平如何,玩音乐都是向世界表达某种东西的 一个机会。" --Flea,《Bass Player》,2006年6月